1.院党委成员要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沟通思想,互通情况,加强友谊,增进共识,为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内涵、加快学院发展的战略服务。
2.建立党委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学院统战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党委成员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情况的重要方法,党委成员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联系的主要对象: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无党派人士,处级以上党外干部及其他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物。
4.党委成员要在广泛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外代表人士重点联系对象。
5.党委成员与1到2名党外代表人士,建立长期联系,每年至少1次主动找党外代表人士交换意见、增进共识、促进发展。
6.党委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中,要做到不忘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深交好朋友、善交真朋友,与联系对象交友谈心要光明磊落、坦诚相见、坚持原则,要关心照顾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及时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7.联系党外代表人士要经常化、制度化。联系交友情况要作为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也是学院党委总结统战工作的一项内容。
外国语学院
201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