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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05-2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历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山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山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于2007年9月开始招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本专业课程学习使学员掌握坚实的学科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业精神,能胜任本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待遇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业基础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从事外语教学、研究、翻译、管理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经审核后,免试入学。课程进修班结束时,对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其中跨学科者还须按要求补修本科课程,并交纳相关费用),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山东财经大学文学硕士学位证书。

三、学制

学制2—3年(授课一年半),不脱产学习。教学形式采用定期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师资及所学课程与在校研究生相同。

四、课程设置

主要开设课程(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及翻译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普通语言学、应用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系统功能语言学、语用学、语言学研究方法与写作、第二语言习得、话语分析、翻译理论、中西翻译史、第二外国语、西方文论等

五、考试

1.结业考试:修完课程后随堂进行考试。

2.学位课考试:由山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

3.两门全国统考课:第二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

六、收费标准

1.课程班学费:12000元/人;

2.硕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7000元/人;

3.书费及资料费:600元/人(多退少补)。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地点:山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办公室(济南市舜耕路40号山东财经大学干训楼9213房间 邮编250014)

2.咨询电话:(0531)82911346 联系人:冀老师

3.报名时交学位、学历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备复印件各一份)、学费、书费及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山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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