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业实际情况,制订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领导小组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学院成立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担任领导小组秘书。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学院当年度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转专业。
接收计划按各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不超过35人,不增加班级数,转入的学生插班就读。
第三条 资格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后,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在学院规定日期之前交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办公室,学院汇总名单后按要求组织选拔。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1、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进行选拔。
2、各专业对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面试选拔。面试总成绩100分,70分为及格线。同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计划未满不再递补。
(三)考核时间、形式、地点
考核形式:用申报专业外语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左右。
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确定名单
专业面试后两天内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第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
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