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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产党员“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全面加强党员管理,密切党群关系,树立党员形象,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共产党员“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员佩戴党徽的意义

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党员佩戴党徽,旨在亮身份、作表率。自觉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每位共产党员要随时提醒自己不忘党员身份,不忘党的纪律,不忘自我约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周围的同志和同学们在各自工作、学习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勉工作,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在我校立足综合改革,促进特色发展,努力建设国内一流财经特色名校过程中充分展现党员风采。

二、佩戴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工和学生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三、相关要求

(一)党徽的佩戴要求

1、党员在学校工作、学习期间和参加学校、各党委(党总支)举行的集体活动时必须佩戴党徽。

2、佩戴党徽应当严肃、庄重。党徽应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

3、党徽徽章限于党员本人佩戴,严禁出借他人佩戴。

(三)党徽的管理

党员要对党徽妥善保管,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如党徽徽章丢失或破损,党员应书面写明原因及时到党委(党总支)办理申请补发手续。

四、组织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到党员佩戴党徽的重要意义,认真对待党员佩戴党徽的规定,尊重和爱护党徽。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佩戴党徽情况加强检查、管理和监督,对不按规定佩戴党徽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督促和监督党员佩戴党徽的主要负责人,要督促党员形成按规定佩戴党徽的良好习惯。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党徽佩戴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山东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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