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有关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的文件精神,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制订外国语学院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方案。
一、分流工作小组
成立以学院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专业系主任为成员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学院教学秘书任工作小组秘书。
二、分流原则
(一)学生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方向)内,不得跨专业大类选择专业(方向)。
(二)在学院每年招生总数、各专业分配班额及人数的前提下,专业分流录取时坚持以生为本、志愿优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兼顾专业发展要求。
三、分流时间
每级新生军训期间。
四、分流依据
(一)分流专业及人数
1.英语类专业:包括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可在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进行分流。根据每年招收人数,结合近几年学生选择意愿,以及大二学院各专业转专业总体情况,预设英语类专业分流名额。实际分流人数根据当年学生志愿情况和分流综合成绩等因素确定。
2.非英语类专业:包括德语专业、法语专业和日语专业,学生可在德语专业、法语专业和日语专业进行分流。根据每年招收人数,结合近几年学生选择意愿,以及大二学院各专业转专业总体情况,预设非英语类专业分流名额。各专业实际分流人数根据当年学生志愿情况和分流综合成绩等因素确定。
3.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新生,原则上只在非英语类专业进行分流,分流至与学生高考语种相同专业。若学生选择在英语类专业分流,需要加试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合格、且满足当年综合成绩排序要求者可以分流至英语类相关专业。
(二)学生志愿
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和计划分流名额确定自己的分流去向,提交专业志愿。
(三)专业分流综合成绩
当志愿人数超过专业预设分流名额时参照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
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加权高考总成绩和加权高考外语成绩两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英语类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加权高考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总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 ,在分流综合成绩中占比50%;加权高考外语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外语成绩÷生源省份外语总分)×100 ,在分流综合成绩中占比50%。
非英语类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加权高考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总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 ,在分流综合成绩中占比70%;加权高考外语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外语成绩÷生源省份外语总分)×100 ,在分流综合成绩中占比30%。
五、分流流程
(一)公布“外国语学院当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二)大类招生专业引导
通过专业分流引导向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并接受学生咨询,使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各专业拟接纳人数、教学条件、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等情况,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三)学生申请
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础上,结合个人实际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两轮,第一轮学生填报2个(英语类专业与非英语类专业)志愿,完成英语类与非英语类专业的分流。第二轮志愿填报:分流至英语类专业的学生填报2个(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志愿,完成英语类各专业的分流;分流至非英语类专业的学生填报3个(德语专业、法语专业和日语专业)志愿,完成非英语类各专业的分流。学生须填报本专业类所有专业志愿,如放弃或志愿未填满视同服从专业调剂。
(四)录取原则
各专业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兼顾专业发展要求。
第一轮英语类专业与非英语类专业分流录取时,如果志愿人数超过该专业类预设分流人数时,按照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志愿人数不足该专业类预设分流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它专业类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依据折算后的加权外语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轮各专业类内专业分流录取时,如果志愿人数超过该专业预设分流人数时,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志愿人数不足该专业预设分流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第二志愿人数仍不能满足该专业预设分流人数时,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被分流、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依据折算后的加权外语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公示
综合考虑学生志愿、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各专业预设分流名额等因素,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学籍变更。
六、工作纪律
(一)分流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保证分流工作顺利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分流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七、附则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