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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0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特制订外国语学院2020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原则

1、学生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方向)内,不得跨专业大类选择专业(方向)。

2、在学院2020年招生总数、各专业分配班额及人数的前提下,专业分流录取时坚持以生为本、志愿优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兼顾专业发展要求。

二、分流工作小组

成立以学院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专业系主任为成员的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学院教学秘书任工作小组秘书。

外国语学院2020年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李毅

副组长: 史汝波  陈海

成员: 贾贻东  孔宪遂  冯晶  王艳艳  王琳琳

秘书: 钱倩

三、分流时间

2020年10月5日至11日

四、分流依据

(一)分流专业及人数

1、英语类专业:包括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新生可在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进行分流。英语类专业预设分流名额200人,其中英语专业预设分流名额105人、商务英语专业预设分流名额105人。实际分流人数根据学生志愿情况和分流综合成绩等因素确定。

2、非英语类专业:包括德语专业、法语专业和日语专业,新生可在德语专业、法语专业和日语专业进行分流。非英语类专业预设分流名额150人,其中德语专业预设分流名额35人、法语专业预设分流名额35人、日语专业预设分流名额80人,各专业实际分流人数根据学生志愿情况和分流综合成绩等因素确定。

(二)学生志愿

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和计划分流名额确定自己的分流去向,提交专业志愿。

(三)专业分流综合成绩

当志愿人数超过专业预设分流名额时参照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

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加权高考总成绩和加权高考英语成绩两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英语类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加权高考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总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在分流综合成绩中占比50%;加权高考英语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英语成绩÷生源省份英语总分)×100,在分流综合成绩中占比50%。

非英语类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加权高考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总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在分流综合成绩中占比70%;加权高考英语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英语成绩÷生源省份英语总分)×100,在分流综合成绩中占比30%。

四、分流流程

一)公布“外国语学院2020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二)大类招生专业引导课

通过专业分流引导课、专业介绍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并接受学生咨询,使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各专业拟接纳人数、教学条件、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等情况,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引导授课时间:2020年10月2日至2020年10月8日。

(三)学生申请

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础上,结合个人实际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两轮,第一轮学生填报2个(英语类专业与非英语类专业)志愿,完成英语类与非英语类专业的分流。第二轮志愿填报:分流至英语类专业的学生填报2个(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志愿,完成英语类各专业的分流;分流至非英语类专业的学生填报3个(德语专业、法语专业和日语专业)志愿,完成非英语类各专业的分流。学生须填报本专业类所有专业志愿,如放弃或志愿未填满视同服从专业调剂。

(四)录取原则

各专业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兼顾专业发展要求。

第一轮英语类专业与非英语类专业分流录取时,如果志愿人数超过该专业类预设分流人数时,按照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志愿人数不足该专业类预设分流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它专业类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依据折算后的加权英语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轮各专业类内专业分流录取时,如果志愿人数超过该专业预设分流人数时,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志愿人数不足该专业预设分流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第二志愿人数仍不能满足该专业预设分流人数时,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被分流、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依据折算后的加权英语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公示

综合考虑学生志愿、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各专业预设分流名额等因素,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五、附则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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