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做好学习活动的组织安排、精神传达等相关工作。
学院党委成员要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做好学习组织工作的分工安排,指派专人负责,积极购置相关书籍,提供有利的学习条件和保障,利用学院网站、宣传栏广泛宣传动员,同时党委宣传委员要做好学习工作的具体安排。要在学院广大师生党员中形成积极、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发广大党员的学习热情。
二、学院各党支部要,做好本支部党员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要结合支部自身党员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支部的学习计划。
本次学习要力求实效,广大党员既要在思想上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总体思想和工作部署,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又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党员发展等具体工作贯彻和落实我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
三、各党支部要结合时代热点,根据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手段,创新学习方式。
在传统的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的基础上,要根据各党支部的特点,通过宣讲会、热点辩论会、网络讨论会等方式,深入有效的开展学习活动。
四、学院党委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同学院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决策结合起来;学院各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一定要把文献学习同我校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和自身学习工作结合起来。
活动结束后,每位党员同志都要结合自身的学习实际,认真总结学习成果,形成自己的心得体会。5月15日前,各党支部将本支部学习情况总结和本支部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上交学院党委。
山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5.3.28